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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提货时间规定的公告
2024-01-23 00:00:00 来源: 东方钢铁 收藏本文
   

尊敬的客户:

       南京宝地梅山产城发展有限公司 (简称:宝地南京) 对客户提货时间规定如下:成交方必须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提货,如逾期未完成提货的(尾货≤15吨的除外,尾货必须于三个月内提完) ,则暂停该客户竞价资格,直至提货完成方可恢复。 

       特此通知!


上海欧冶供应链有限公司

2024年1月23日

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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