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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宝钢股份可利用材销售业务切换的公告

2020-01-02 15:24:16 来源: 欧冶循环宝 收藏本文

各会员单位:

2020年1月1日起,宝钢股份可利用材销售业务纳入宝钢股份营销中心(原销售单位为宝钢股份废钢供应部)。业务切换后,相关采购流程等有如下变更:

一、销售卖方及竞价时间

可利用材的卖方单位“宝钢股份营销中心”。意向客户可搜索卖方为“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”的竞价公告。

竞价时间:每工作日上午9:00-9:30,下午13:30-14:00

二、合同订立及结算

买方竞价成功后合同生成,此时合同尚未生效;买方须在合同生成当日在交易平台完成在线全额配款,即最迟应于合同生成当日24:00:00前完成配款,配款完成前合同不发生效力。若买方逾期未付款,该合同将自动撤消,竞价资源不再保留,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
合同签订:中标客户使用数字证书在“买方中心-我的合同”页面进行电子签名。

数字证书申请:请提前至买家中心首页,点击“数字证书申请”进行办理。

在线配款:中标客户先在“买家中心-我的资金”页面,点击“转入余额”,将货款转入东方钢铁循环宝平台;再在“买家中心-我的合同”页面完成合同的配款。

三、交收方式

合同生效后,买家在交易平台创建提单后,方可去仓库提货。买家提货完成后,出库信息自动推送至平台后,保证金将自动释放,无需手工做到货确认。

四、相关费用

合同生效当日起,货物存放在仓库7日内免仓储费,超出7日仓储费按1元/吨/天的标准收取;出库费及相关杂费以仓库标准为准。仓储库、出库费及相关杂费由买方承担,并于提货时自行与仓库结算。

五、违约责任

买方逾期未支付全额货款,或由于买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,买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%;若由于卖方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,卖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%,买方承诺,收到违约金后不再就违约事项向平台和卖方提出赔偿要求。

六、产品异议处理

卖方不受理质量异议,数量异议解决办法具体以钢厂为准。

 

业务咨询:

史书明(021-36638564)

 斌(021-36638566)

 

东方钢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
2020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