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莱钢被授予“2007年度一类出口生产企业”称号
[东方钢铁在线] 4月6日 10:18

    近日,莱钢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“2007年度一类出口生产企业”称号,这是莱钢首次获此殊荣。
    据悉,山东省共两家钢铁企业被授予此项荣誉。一类出口生产企业的获得,反映了近年莱钢在产品出口管理方面,尤其在产品质量方面的稳步提升,获得了国家的认可。
    作为国家一类出口生产企业,莱钢可享受出口产品抽检率减少15%的优惠政策,这将有效降低出口产品的检验成本,提高产品出口速度,进一步促进莱钢的出口工作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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